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雷龙生
本是儿时玩伴,却因一笔借款对簿公堂,矛盾延续十年之久。近日,嘉禾县人民法院通过再审法官与执行法官联合调解,成功促成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。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一段因债务而断裂的情谊得以修复。
2015年6月,申请人唐某仔与被执行人唐某平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。当时,唐某平因生意周转需要,向唐某仔借款10万元。出于信任,唐某仔慷慨解囊。

然而,因市场行情变化及工艺问题,唐某平的生意未能达到预期收入,资金链断裂,无力按时偿还借款。唐某仔多次催讨未果,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进入执行程序后,唐某平向执行法官反映:自己每年都在向唐某仔还款,但始终未能获得对方的谅解。由于当时自己在外务工,未能参加庭审,导致双方账目不清,误会越积越深,矛盾进一步激化。为此,唐某平向嘉禾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请求法院依法公平处理。

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,再审法官认真梳理了双方多年来的往来款项,并与执行法官共同研判案情。法官们认为,这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,但时间跨度长、情感纠葛深,简单判决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,甚至可能让这对发小彻底反目。
为此,法官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、背对背沟通,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唐某平释明法律义务,指出其未按约履行的错误行为;另一方面也向申请人唐某仔说明唐某平长期在外务工、持续还款但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
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教育和调解下,唐某平深刻认识到自己未能积极面对债务、主动沟通的错误,当场向唐某仔诚恳道歉。唐某仔也被对方的诚意和法官的苦口婆心所打动,终于放下心中积怨,表示愿意谅解。
最终,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由被执行人唐某平分两次支付共计57000元,了结本案全部债务。申请人唐某仔对和解方案高度认可,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感谢。
“没想到我们发小之间的这笔旧账,能在法院的帮助下彻底了结。钱还了一部分,情谊也找回来了。”和解协议签署后,双方握手言和,十年恩怨一朝冰释。
本案的成功和解,是嘉禾县人民法院坚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原则的生动体现。再审法官与执行法官协同联动,没有简单就案办案,而是深入挖掘矛盾根源,将法律教育与情感疏导相结合,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又给了被执行人弥补过错的机会,真正实现了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。
下一步,嘉禾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。
责编:刘建军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